常州市第三中学建校九十周年了,回忆起在母校学习工作的点点滴滴,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三中火热的校园生活、紧张的教学工作,在我退休后的这几年中,时时浮现眼前,萦绕心中。
我记忆最深的是母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德智体美劳几方面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培养。我是1964年9月进入三中高中学习的,上世纪六十年代,三中党团组织积极响应党中央、毛主席的号召,轰轰烈烈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当时的三中党支部书记曾飘、团委书记张国祥积极贯彻上级精神,组织全校师生向雷锋同志学习,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我们班团支部组织成立了理发小组,大家凑钱买了理发工具,起初为本班同学理发,后来技术水平提高了,为其他同学理发。我也是理发小组的成员,只要有空,每天放学后为同学理发,这样一直坚持到文化大革命爆发。虽然中断了一阶段,但是这份为他人服务的热情一直没有衰减。
1978年8月,我回到了三中,成为一位光荣的人民教师。八十年代,党中央号召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运动,提高全社会的素质。我们三中党支部积极响应号召,在师生中开展各种“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如每年3月5日前,组织学生参加党团工会组织的上街做好事活动,我和范佩华、吴岁珍、黄蓉华、方颖等老师带一部分学生到大街上打扫卫生,帮助附近商店擦门窗,我本人带上理发工具为行人理发,或在校内为师生理发。这种活动一直延续了近三十年,直到我2008年退休。2009年、2010年的3月5日前,我还回母校为学生、食堂师傅理发。美好的东西总是让人格外珍惜,过往的岁月留给我的是一笔笔宝贵的财富,它让我的人生变得丰富而美好。
学校长期重视精神文明建设。1983年在十二大精神指引下,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活动,积极开展 “学雷锋”“学张海迪”“五讲四美三热爱”等活动。1985年,市委宣传部在我校举行了“常州市推广十字礼貌用语现场会”。 1987年,在我校连续取得市级文明单位“三连冠”后,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命名现场会在我校举行,郭校长作了《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形成文明单位特色》大会发言。到1997年,学校已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十四连冠”。,1989年、1997年学校两次被评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全校师生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出丰硕的精神文明之花,在我的记忆中永不凋谢。
古人说:爱人者,人恒爱之。精神文明建设是个人、群体、社会乃至国家成长或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三中教育我学会关爱他人,更是三中让我身体力行,感受到关爱他人是这世间最美的一种情感。真心祝愿精神文明之花在三中的校园里绽放得更加美丽、灿烂!(文:程全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