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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普通高中化学新课标新教材省级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6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魏子蕴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各有关中学:

为落实《关于组织新课标新教材集中培训的通知》(苏教科研〔2019〕29号)文件要求,经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研究,决定于11月25-28日在常州市举办全省高中化学新课程标准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专家讲座。学习和研究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

2.典型课例。围绕以下主题展开:(1)实践“基于化学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研究;(2)化学文化观照下的主题式课堂教学实践研究;(3)基于标准的学业评价研究。上课课题按照指定课题执行。

3.现场教学。开设现场教学展示课15节(每市1节,常州增加1节,会务组特约1节)。

4.学术沙龙和微讲座。每市安排3名代表参加交流,每人12分钟。

二、参加对象

各设区市教科院(教研室、教科研中心)高中化学教研员1名,其他人员按照分配名额上报。常州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1,所有人员均须是省教师培训平台认定成员。

三、时间地点

1.11月25日18:00前报到,11月28日中午离会。

2.报到地点:和平假日大饭店(和平北路132号)。

3.活动地点: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罗汉路8号)。

说明:不需要住宿的老师可在11月26日上午8:10前直接到活动地点报到,领取会务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各设区市高中化学教研员为会议召集人和联系人,负责本市培训人员的点名和报到工作。

2.本次继续教育学时均按照省教师教育网要求,各位代表的名单统一由省教师教育网统一导入,请各参会代表培训结束后,及时登录江苏教师教育http://{域名已经过期}/,完成问卷,方可获得继续教育学时,未正常完成学时的老师将被通报。本次培训活动的名称: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化学新课标新教材培训。

3.请参加微讲座的人员于11月20日前将微讲座课件上报,上课人员的教案和课件报到前一天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人: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胡爱彬,电话:18961189087,邮箱:37712427@{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教科院金剑锋:电话:15962180823,邮箱:240420096@{域名已经过期}。

4.本次活动不收会务费,食宿费用由会议统一安排,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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