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市区各高中:
为贯彻落实苏教办基[2017]4号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2017年修订)》要求,本着强化教师的课程意识,提升教师的教科研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目的,根据工作安排,决定于4月上旬举行2019年常州市高中音乐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
一、参赛对象
常州市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高中音乐教师,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教师,已获得江苏省基本功比赛一等奖的教师可以不参加比赛。
二、比赛程序
本次比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音乐学科三项专业技能和音乐欣赏笔试,第二轮为课堂教学能力比赛,第一轮比赛成绩带入总成绩。
三、比赛内容
(一)第一轮音乐专业技能竞赛内容
1、钢琴:自选钢琴独奏曲一首,演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
2、声乐:自选艺术歌曲一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3、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乐器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乐器自备,曲目自选,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时间不超过6分钟;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和服装均自备。限时6分钟以内。
4、音乐欣赏:听力测试,笔试时间60分钟,内容为:小学、初、高中教材内容占80%,教材以外的内容占20%。
(二)、第二轮课堂教学竞赛内容
1、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市教科院在比赛隔天的下午15:30在教研学科网上公布指定的高中音乐教学内容和课题,参赛选手独立完成1课时(45分钟)的教学设计,并制作好课件。上课比赛结束时,须交教学设计文稿和教学课件的电子稿。
2、课堂教学:课堂教学的课题与教学设计的课题一致。上课形式为借班上课,教学内容为上述教学设计中的20分钟片断课,按抽签顺序依次上课。
四、名额分配:
市 区(新北、天宁、钟楼) | 武 进 | 溧 阳 | 金 坛 |
4 | 3 | 2 | 2 |
五、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4月3、4日
比赛地点:常州市第三中学
六、评奖办法
比赛聘请德才兼备的教科研人员、优秀教师担任基本功竞赛的评委。比赛按《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实施细则》,产生一等奖5名,二等奖6名,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中推荐前2名参加省比赛。
七、参赛费
参赛选手需交纳参赛费200元/人,主要用于参赛人员的伙食补贴及活动的其它费用,由参赛教师凭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 住宿费、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八、报名工作
各辖市区请于4月1日前完成所在区域高中音乐教师基本功竞赛选拔,并将参赛选手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基本功竞赛报名表(见附件2)交到或寄送至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王明霞老师处(213001 劳动西路19号,409办公室),并将基本功竞赛选手名单汇总表、报名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54088258@{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