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考点梳理】
一、了解“光荣革命”
1688年 (即不流血的宫廷政变:英国议会邀请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和女婿荷兰执政威廉继承英国王位。)
意义: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完成,为君主立宪制确立提供前提条件。
二、理解《权利法案》和责任制内阁制的形成
1、《权利法案》(前提:光荣革命)
(1)颁布: 年,由议会颁布。
(2)内容:以法律条文,限制 ,保证 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等。
(3)意义:议会权力日益超过国王,国王开始逐渐处于“ ”的地位。
标志着 确立起来。
★《权利法案》说明国家权力的中心由国王转向议会,体现了法治取代人治的趋势。
2、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1)形成:光荣革命后,国王经常召开内阁会议,但是到18世纪初,内阁还不是一个法定组织。1721年, 经常主持内阁会议,英国的责任制内阁开始逐渐形成;他也成为英国的第一位首相。
(2)主要内容:
内阁首相的产生:由国王任命议会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担任。内阁名义上对 负责,实际上对 负责。
内阁首相的权力:组建内阁,不仅掌握国家的 权,同时又通过议会掌握
权,实际上掌握了国家大权。
内阁成员集体负责,在大政方针上要与 共进退。议会如果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垮台;但首相也有权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意义:责任内阁制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核心,至此国王完全处于统而不治地位。
三、了解1832年英国议会的选举改革
1、背景: 后,工业资产阶级兴起,要求获得更多政治权利。
2、结果:1832年,英国议会进行选举改革, 获得了更多的议席,大大加强了在议会中的作用。
3、作用:为 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君主立宪制进一步完善。(也说明英国的议会制度更趋民主化)
四、理解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1、是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者融合为一体的混合物。
2、主要特点:虽然保留了君主,但由 掌权,以 为核心。
3、国王统而不治,作为 ,是国家统一的象征。每周一课教学反思
在进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一课的教学时 ,我只是按照教材对君主立宪制确立的背景、概况、发展做了系统讲授,对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与英国政治传统的关系没有给予关注。课后听了一个视频讲座,13世纪英国《大宪章》以来就形成了一种政治传统 :“王在法下” 、“国王在议会中”,即国王必须依照法律管理国家,议会掌握立法权即法律的通过必须得到议会的同意,议会拥有征税权。而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确立恰恰是继承了英国《大宪章》以来所形成的政治传统,并结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融进新的内容形成的。以后教学时我必须重视对《大宪章》出现的背景和解决的贵族和王权的矛盾的讲解,让学生明白一个基本观点:议会掌权这个传统一开始并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君主立宪政体的确立是在继承传统政治文明基础上的创新,它是英国正确的历史选择。 因此,新课程背景下的历史教学一定要在文明史观的前提下进行教学,否则一些问题是无法说明白的,因此,对教材中所增加的一些我们粗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内容,实际是有其深意的,这就是知识的再一次拓展,如果没有这方面的拓展,单单靠教师进行理论讲解和说明,学生是无法真正理解相关历史问题的,只有在有必要的史实铺垫的情况下,学生才能进行真正的历史学习,提高自身的历史素养。
以上反思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在上《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一课时,一定要很好发挥《大宪章》这一教学内容的作用,使学生认识:一个国家的制度建设必须要尊重和继承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并且要结合现实政治的需要进行创新。这是一个基本的观点。学生理解把握了这个观点,就会对以后学习美国、法国、德国乃至中国政治制度创新提供正确的指导思想,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文: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