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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省级集中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5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邵莉萍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各高中学校: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全员培训的通知》要求,组织我市教育研究部门和各高中学校参加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省级集中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教研机构负责人1名,高中15个学科教研员各1名。

   2. 普通高中学校校长(或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15个学科骨干教师各1名。

   二、组织要求

   1.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抓紧将本通知转发到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确定参加培训的主任名单和教研员名单,指定1名联系人专门负责组织工作。

   2. 各普通高中学校接本通知后,要在本校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培训的组织工作,确定本校参加培训的校长、教务主任和15个学科的骨干教师名单。确保按要求及时上报学员名单,组织参训学员完成后续的各项相关任务。统筹安排好参训学员的近期工作,保证全省集中培训的顺利进行。

   3.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于9月26日前,由联系人将本校参加培训的17位学员和联系人本人的信息按格式要求发送给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

   4.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于9月26日前,将报名信息发送给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联系人李能国,电话:13961250361,邮箱:jyslng@{域名已经过期}。

   5.各单位确认参训学员已在江苏教育教师网(http://{域名已经过期} )上入库,否则无法提交审核。尚未入库的学员请联系学校或单位的管理员添加。

   6. 集中培训结束后,所有学员务必及时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在对应的培训项目中完成项目调查问卷,以获得相应的培训课时及合格证明。

   三、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食宿等其他费用由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承担。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9月21日      


    附件一: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集中培训总体安排表

    附件二:常州市新课标培训负责人信息表

    附件三:常州市新课标培训学员报名统计表

附件下载:

 附件一:培训总体安排表
 附件二:常州市-新课标培训负责人信息表
 附件三:常州市-新课标培训学员报名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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