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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常州市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项目设计教学案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0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邵莉萍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相关高中:

   根据省教研室《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培训活动的准备工作暨举行普通高中项目设计教学案例评选的通知》通知要求,根据我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实际,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计案例评选(教师)

   1.每一所普通高中根据师资实际,积极组织项目设计案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常州市将举办首届普通高中教师项目设计案例评选,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评选。省教研室将对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的案例将在全省共享,以推进全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中项目设计活动的开展。

   3.每一所普通高中教师项目设计案例评选作品不超过3件(不得少于1件)。

   二、项目设计案例评选要求

   1.项目设计主要指基于生活中的某个现实问题展开探究、设计、制作等活动,通过完成相关的作品、方案等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综合能力。项目设计内容不限,可以是关于科技创新的,也可以涉及社会现象、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研究。

   2.项目设计的教学案例的具体撰写格式参见附件1,辖市区教研员负责填写《各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3.每个项目设计的署名教师不超过3个。报送纸质稿一份,电子稿一份。

   三、作品评选日程安排:

   1.各学校根据要求积极组织,鼓励教师与学生积极参与,并于10月20日前将相关作品报送至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

   2.各辖市区教育局教研室、市局属学校须于10月21日前将作品报送至市教科院,并报送《申报汇总表》。

   市教科院联系人:丁老师,电子邮箱:112826836@{域名已经过期},联系电话:13685238976。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9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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