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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三中学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方案
发布时间:2009-10-20   点击:   来源:未知   录入者:李书晶

常州市第三中

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中期自评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促进学校主动发展的意见》(常教委[2003]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人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苏办发[2009]24号)、《关于严格规范高中办学行为切实减轻高中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常教基[2009]15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利用学校80年的文化积淀,继续发扬校庆活动中群策群力、锐意进取的巨大热情,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全面规范办学行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构建有利于促进学校科学管理、自主发展、不断创新的评价机制,根据《关于开展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常教办[2009]24号),结合我校新一轮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制订本评估方案。

一、评估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1.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方向性与特色性有机结合、坚持自评工作与日常管理有机统一、坚持增强操作性和可行性,深入评估学校的发展过程、规划达成度和发展潜力,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不断提升学校主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学校科学发展、规范发展、特色发展、持续发展。

2.目的意义:

1)构建以学校自我设计、自我评价为主,并且更有利于教育行政、教育督导部门和社会评价的教育评估机制,加强学校科学管理。

2)促进学校形成自主发展的运行机制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更好地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全面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3)引导社会、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的工作和办学水平,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

二、评估原则

1.坚持形成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以形成性评估为主,注重评估过程。

2.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以定性评估为主。根据自评内容的不同性质,进行定性分析或定量测评。寻找两者的最佳结合点,使二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3.坚持重点评估与一般评估相结合,以重点评估为主。围绕学校热点、难点问题确立自评工作的重点,做到自评重点与学校工作重点相结合,精心组织、分层推进、逐步提高。

4.坚持多元化的评估方式。一是评估主体多元,力求建立多方参与、共同协商的评价模式;二是评估方法和途径多元,利用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评议意见。

三、评估内容和指标

本方案的评估内容由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指标由办学条件与学校文化、学校组织与管理、课程实施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与校本教研四个指标组成,发展性指标由学校发展目标设计情况、学校发展目标实施情况、学校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组成。基础性指标统一用分值确定其权重,发展性指标统一用等第来评价。

1.基础性指标

1)办学条件与学校文化,主要评估: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各类教育资源情况;校园文化健康、活泼、积极向上;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

2)学校组织与管理,主要评估:校长班子和领导团体的整体素质能否适应素质教育和学校发展的需要;管理机制的民主、规范、合作与高效;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情况。

3)课程实施与建设,主要评估: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建立、健全课程管理制度情况;学校课程开发意识和能力,学校特色课程建设情况;学校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方案情况。

4)教师队伍建设与校本教研,主要评估: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否满足素质教育与学校发展的需要;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和教研制度的建立情况;促进教师发展的评价制度建立情况。

2.发展性指标

1)学校发展目标设计情况,主要评估:学校发展规划理念的认同与目标的适切性;发展规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可测性;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是否得到广泛认同并内化于办学活动;学年工作计划制订程序的规范性及重要工作举措的可操作性;学年发展目标与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衔接性、对应性;各学年发展目标的科学性、清晰性和可行性;各学期学校工作计划的规范性、连续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学期工作计划与上学期工作总结的衔接性。

2)学校发展目标的实施情况,主要评估:运行机制的建立情况;发展目标的分解情况;实施过程的监管情况;自我评价的落实情况;自评报告的规范情况。

3)学校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评估:学校发展目标有效达成情况;学生成长目标有效达成,综合素质提高情况;学生、教师对学校生活满意度;学校社会声誉,综合效益。(详见《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指标体系》)

四、评估进程和步骤

1.准备阶段

1)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开展学校主动发展中期评估工作的有关文件和学校自评中期评估方案,统一认识,明确目的、意义和方法。

2)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学校有关方面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

3)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制订出中期评估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将指标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把学校自评工作纳入常规管理,形成制度,使评估过程与日常工作过程相统一。

5)实行指标项目管理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指定专人负责汇集资料、管理评估档案和统计表格,按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6)在实施进程中,注重过程管理和阶段性总结,注意收集信息,整理、积累资料和素材,做到形成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并重。

2.组织实施阶段

1)学校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按评估指标分解的项目责任范围,组织相关部门(个人)收集信息,整理资料,对照《指标体系》,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测评,提出单项评价意见,撰写评价报告,在本部门报告评价情况。

2)在单项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性评估。由学校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分析,填写评价量表,写出自评报告,主要包括评估过程简要描述(主要包括评估的时间进程、参评人员、评估方式等);学校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阶段目标的达成、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及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后续发展的设想。

3)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大会,由学校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作自评报告,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定后,报送常州市教育局学校主动发展指导委员会。

3.结果处理阶段

评估结果是学校制订下步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学校将运用中期评估结果对学校计划、规划等进行适当的调整,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围绕中心工作,发挥自我优势、加强薄弱环节、突出学校特色,使自我评估真正发挥诊断、反馈、激励、导向、改进等功能作用,成为学校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有力手段。另一方面学校也将运用中期评估结果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逐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五、评估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评估工作能按方案顺利实施,我校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制订评估方案

组织制订《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中期自评方案》及《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中期自评指标体系》。

2建立评估组织机构

成立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学校中期评估的相关政策、指导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审议评估的有效性等。办公室负责评估有关的具体工作。

3建立评估专家组

由校长室牵头,组织遴选,建立评估专家组。邀请市内外专家、行业专家和一线教师参与评估。

4组织开展评估新方案的宣传和培训学习

学校将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培训活动,为中期评估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和舆论基础。

5建立评估长效机制

学校将以此次中期评估自评工作为契机,建立评估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和多元化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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