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第三中学委员会 |
文件 |
常州市第三中学校长室 |
(2007)字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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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切实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管理体系中,积极开展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第三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组织成员和下设机构
组 长:李 培
副组长:张建伟、陈文伟
成 员:陈荣中、黄 健、丁志伟、李书晶、王科、赵俊
领导小组下设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负责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日常工作管理、组织与协调等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黄 健
成员:李书晶、王科、赵 俊
常州市第三中学校长室
二○○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