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议精神,经校长室研究决定,聘用下列同志为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考老师。
倪红娟、戴洪飞、赵 庆、任 芝、李 春、刘 鹏、周强伟
贾 鹰、陈小强、赵裕军、凌祎丽、蒋 波、闫 睿、陈立娟
陈 慧、张小洁、王 鑫、李丽萍、杨春玉、张坤玲、陈 丹
吴晓煜、黄治海、贾喜艳、叶荣荣、郭影影、谈佳丽、邓 莹
江凌云、陈兴文、李 郁、孙 群、张树玮、孔建华、孙仁泽
孔 瑜、孙 琰、龚月光、姚丽娟、徐文秧
常州市第三中学校长室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