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扬
5月14日(上周四)早晨,高三(8)班两位同学在校门口拾到人民币若干;高二(5)班石晓婉同学在食堂拾到人民币若干,都能主动上交,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在三中的校园内随时可见,体现了三中学生应有的素养,希望同学们继续保持并发扬光大。
(另:请失主到F-204认领。)
常州市第三中学教导处
200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