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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学期结束及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5   点击:   来源:未知   录入者:李书晶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机关各处室:
    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期间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前及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结束前时间安排
7月4日—7月6日,全市中学期末考试。
7月6日,全市小学期末考试。
7月9日,全市中小学生休业式。
7月10日—8月30日,全市中小学生暑假。
本学期实际教育教学时间小学、初中、高中91天。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8月28日,教师报到,安排新学期工作。
8月29日—30日,教师教研活动。
8月31日,学生报到注册。
9月1日,学生正式上课。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含民办校)一律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组织学生上课、开办补课班、辅导班、提高班和特长班,也不得以其他机构、社团、社会力量办学等名义组织学生在校上课。
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由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特点和行业职业教育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报市教育局高职处备案。
二、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一)学期结束前,根据省、市减负规定及有关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做好复习考试、学生发展性评价、毕业生、干部和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聘用和奖励、代收费项目结算、校舍设施安全检查、文书档案资料收集、信访接待等工作,认真做好学生暑假活动设计、指导工作。
(二)认真做好放假前学校安全工作
1.开展一次安全全面检查,查找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2.集中开展一次学生法纪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防范各种伤害和诈骗。集中开展一次以防溺水、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交通旅游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通过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短信平台等形式,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教育、保护好子女安全。告家长书要求家长签字,学校收回执并保管好。
4.落实值班制度,制定假期值班表,放假前报市教育局。
三、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工作
(一)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各地、各校要按《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教办〔2015〕6号)精神,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任何学校均不得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招生和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招生均不能取得学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积极吸纳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就读,或收取“赞助费”和“择校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普通高中要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补课和乱收费。各类招生收费要严格按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布的标准和办法收取。
(二)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地各校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转变校长和教师的教育观念,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落实到每所学校负责人和学校领导班子,要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假期中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作用,加大对学校执行“五严”规定的检查力度,加强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所有的中小学校不发生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和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或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一律严肃处理。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为:85681350,85681370。
(三)坚持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招生前,各地要将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不得组织学生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
(四)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自身修养、班子建设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积极参加2015年暑期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以及其他各种形式,加强党建政治理论和教育管理知识的学习。认真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开好班子专题民主生活。配合做好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工作。做好市委教育工委备案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培训管理工作。有关单位要扎实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
(五)科学合理安排学生暑假生活
暑假期间,学校要合理布置暑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
各地、各校要根据《关于开展“七彩的夏日”2015年常州市中小学生暑期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暑假各项活动。坚持自愿的原则,合理安排学生参加适量的综合实践、夏令营、志愿者服务、社区宣传等活动。职业学校可根据职业教育规律特点,布置相关调研课题,适当开展学生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技能训练、创新创业实践、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等活动。
学校体育设施、图书馆、实验室、艺术活动场馆定期免费对学生开放,鼓励学生利用学校实验室开展自主创新实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和文化艺术活动。
各校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对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其他因素影响有可能辍学的学生给予帮助,对极少数品行有偏差的学生给予教育和引导。
高一新生军训须安排在8月25日以后,不得超过10天,不得在此期间上文化课。
(六)扎实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尤其是要重视校本培训的质量和数量,要按照要求开展好网络培训和网络竞赛活动。鼓励教师参加“常州公开课”、“名师大讲堂”等活动,提升教育观念,鼓励和引导教师利用假期进行减负增效教学研究和备课活动,重点在研究学法、指导学法、提高学案编制水平和使用效益等方面加大力度,教师备课量一般不少于一周。
(七)做好暑假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假期门卫、值班、巡逻等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做好值班记录,保持信息畅通。利用假期对校(园)舍建筑、设施、食堂、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校舍、课桌椅、电线、水管等进行全面维修,确保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对重点要害部位加强监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无损,确保无火灾、盗窃、责任事故、治安事件发生。组织学生开展暑假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由校级领导批准后报教育局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备案。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局属单位暑假值班表于7月7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
(八)加强在建工程和暑期维修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
(九)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提前思考下学期工作,总结、计划电子稿分别于7月15日、8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潘芳,电话85681322,电子邮箱:jyjpf@{域名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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