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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中层干部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07-03   点击:   来源:未知   录入者:李书晶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有效提高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主体性和积极性,努力形成一支精干高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开创学校管理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依据党管干部原则和市教育局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学校拟定于20147月中旬开展中层干部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现将本次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长:殷  

副组长:欧  

  员:顾润生、彭国强、丁志伟、陈荣中、唐瑛

二、岗位设置

1.根据应设岗位职数,报市教育局同意,学校本次设置竞聘具体岗位为:

1)办    室:主  1名;

                 副主任1名。

2)课程管理处:主  1名;

副主任1名;

3)后勤服务处:副主任1名。

2.学校中层干部全部采用聘任制,聘期5年。新任中层干部试聘期为1年,一年后经考评称职的再行续聘。

3.解聘: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有关程序校长室可以决定解聘或终止聘任。

1)本人要求辞职的;

2)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学年度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3)本人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不顾全大局,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完不成目标任务的;

5)因组织原因岗位需变动的;

6)其他原因需要解聘的。

三、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富有奉献、进取和创新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勤政廉洁,遵纪守法,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师德形象好,为广大教职工所信任;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具有所聘职位要求的业务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显著;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新任的中层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近五年内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原则上竞聘中层正职管理岗位职务人员,应具备下一级管理岗位职务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5.年龄要求:原则上首次参加竞聘的女40周岁以下(1974630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69630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注:竞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岗位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竞争上岗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个人自荐:凡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由本人直接报名。

2.组织推荐:由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推荐报名(须征得本人同意)。

有意向者,请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常州市第三中学中层干部竞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于201475日前交办公室(联系电话:86623259

由领导小组按照本次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争上岗人员初选名单并公示。

(二)竞聘演讲:取得竞聘资格的人员在中层干部竞聘会议上作不超过10分钟的演讲。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届时,学校将邀请相关领导、专家担任评委。

(三)民意测评:演讲后全校教职工对竞聘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四)综合考评:在评议和投票的基础上,校领导小组对竞聘者作全面考察,集体研究确定拟提任人选。

(五)任前公示: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5天。

(六)任职审批:公示结果如无影响任职的,学校向市教育局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正式聘任。干部任职批复报教育局备案。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党委、校长室。

 

中共常州市第三中学委员会

常州市第三中学

20146

 
常州市第三中学中层干部竞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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