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县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集中选拔调整工作的通知
直属单位党组织,机关党委:
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要求,决定对局机关县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进行新一轮集中选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按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三定"方案规定职数的1:1的比例配置,市教育局本次集中选拔调整5名县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
二、条件资格
选拔县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人选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工作实绩明显;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同时,根据市委组织部规定,县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人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资格: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科级正职领导干部一年以上;特别优秀的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年龄应不超过37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职两年以上。非中共党员后备干部和女性后备干部对任职年限不作要求。
三、结构要求
县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一般应以35周岁至45周岁的干部为主体,40周岁以下的不少于40%,35周岁以下的不少于15%。
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选,一般不少于同级后备干部的30%。女性后备干部不少于同级后备干部的25%;非中共党员后备干部不少于同级后备干部的10%。
四、工作安排
县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集中选拔调整工作主要分人选推荐、人选上报二个阶段,全部工作于2014年4月中旬完成。
(一)人选推荐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
第一步:公布条件、公开举荐。各单位要把本通知挂在校园网内网上并组织举荐,可以单位也可以干部群众以书面形式举荐,书面举荐信应写清被举荐者的基本情况以及徳、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举荐者应在举荐信上签名并注明日期。公开举荐信须在4月3日前送交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由组织处对被举荐人进行资格审核。
第二步:进行会议推荐。市委教育工委根据县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的资格条件,结合公开举荐的情况,准备相关干部名册,并召开民主推荐大会进行推荐,主要领导进行动员讲话。动员讲话及推荐表等有关材料会前送市委组织部审核。
第三步: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市委教育工委根据平时对干部的了解以及推荐的情况,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听取意见后,充分酝酿、综合考虑后研究提出初步人选。
第四步: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并根据要求形成有关材料。
(二)人选上报阶段(4月中旬)
听取本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后,市委教育工委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市委组织部上报县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并附建议人选简历、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等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选拔县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是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选拔县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党组组织要按照集中选拔调整工作的时间安排开展好各项工作,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应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负起相应责任。
(三)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市委教育工委将加强对选拔县处级党政副职后备干部工作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和程序的人和事进行坚决地纠正和查处。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