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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0   点击:   来源:未知   录入者:李书晶

转发教育局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机关各处室:
   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期间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前及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结束前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结束前时间安排
   6月14日,初二生物、地理结业考试。
   6月15日,小学毕业考试。
   6月18日-20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6月24日-27日,初、高中期末考试。
   6月25日,小学非毕业班期末考试。
   7月1日起,全市中、小学放暑假。
   本学期实际教育教学时间小学、初中、高中91天。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8月29日,教师报到,安排新学期工作。
   8月30日—31日,教师教研活动。
   9月1日,学生报到注册。
   9月2日,学生正式上课。
   2014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4日,开学报到时间为2月16日。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高一新生军训须安排在8月15日以后,不得超过10天,不得在此期间上文化课。
   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由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特点和行业职业教育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报市教育局高职处备案。
   二、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学期结束前,根据省、市减负规定及有关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做好复习考试、学生发展性评价、毕业生、法纪和安全教育、干部和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聘用和奖励、代收费项目结算、校舍设施安全检查、文书档案资料收集、信访接待等工作,认真做好学生暑假活动设计、指导工作。
   三、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任何学校均不得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招生。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招生均不能取得学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积极吸纳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就读,或收取“赞助费”和“择校费”。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各类招生收费要严格按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公布的标准和办法收取。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得进行分班考试,必须实行均衡分班。在小学或初中学段中途,尤其是毕业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重新编班。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省“五严”减负规定,严格控制暑假作业量,除按有关规定布置必须完成的暑假作业外,不得另行布置书面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每题必改,认真反馈。各中小学(含民办校)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回校日等)组织学生上课、开办补课班、辅导班、提高班和特长班,也不得以其他机构、社团、社会力量办学等名义组织学生在校上课。市教育局将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或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一律严肃处理。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为:85681352,85681370。
   各地、各校要根据《关于开展“七彩的夏日”2013年常州市中小学生暑期活动的指导意见》(常教发〔2013〕7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暑假各项活动。职业学校可根据职业教育规律特点,布置相关调研课题,适当开展学生企业实践、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技能训练、创新创业实践、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等活动,落实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措施。
   各地、各校要根据《关于开展“开心暑假”2013年常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夏令营活动的通知》精神,支持关注暑期青少年阳光体育夏令营活动、中小学生校园体育吉尼斯擂台赛和活力空间体育之星公开课活动,并将其纳入本辖区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内容范畴。选派专人负责,做好相关系列活动的报名和组织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宣传,使更多的学生和家长了解这系列活动,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青少年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尤其是要组织开展好教育信息化培训活动,确保培训课时和质量。鼓励和引导教师利用假期进行减负增效教学研究和备课活动,重点在研究学法、指导学法、提高学案编制水平和使用效益等方面加大力度,教师备课量一般不少于一周。要组织走访离退休教师、校级领导和离休干部,关心慰问各级劳模,做好贫困教职工的情况调查和送温暖工作。要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教风教育,坚决杜绝有偿家教。要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对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其他因素影响有可能辍学的学生给予帮助,对极少数品行有偏差的学生给予教育和引导。
   学校体育设施、图书馆、实验室、艺术活动场馆定期免费对学生开放,鼓励学生利用学校实验室开展自主创新实验,引导学生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文化艺术活动。坚持自愿的原则,合理安排学生参加适量的综合实践、夏令营、志愿者服务、社区宣传等活动。要精心制定暑假期间学生活动计划,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安全。职业学校可根据需要开放相关专业实训室、创新工作室,合理安排适当的技能拔尖和创新拓展活动。暑假学生活动计划和小结分别于放假前和开学初以电子稿形式报市教育局基教处、高职处、德育处、团工委。
  各地、各校要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水、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旅游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要安排人员值班,并利用假期对校(园)舍建筑、设施、食堂、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校舍、课桌椅、电线、水管等进行全面的维修,确保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地、各校要加强假期门卫、值班、巡逻等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对重点要害部位加强监管,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无损,确保无火灾、盗窃、责任事故、治安事件发生。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局属单位暑假值班表于6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
   加强暑期维修项目和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
   各地、各校认真总结工作,思考下学期工作思路,总结、计划电子稿分别于7月10日、7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1702房间,电子邮箱:jyjzcp@{域名已经过期},联系电话:8568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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