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机关各处室:
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前及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一)本学期结束前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30日前,中、小学考查科目考查结束。
2.1月9日-10日,小学期末考试。
3.1月9日-12日,中学期末考试。
4.1月13日-14日,高三期末考试。
5.1月16日上午休业式(法制报告),下午教师会议。
6.1月17日寒假开始。
本学期实际教育教学时间为92天。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1.2月4日,教师报到,学校部署开学工作。
2.2月5日,教研活动。
3.2月6日,学生报到注册。
4.2月7日,新学期开学。
二、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学期结束前,根据省、市减负规定及有关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做好复习考试、学生发展性评价、法纪和安全教育、代收费项目结算、校舍设施安全检查、文书档案资料收集、信访接待等工作。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
局属各单位要开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请于1月18日前送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三、做好寒假期间工作
各地、各校要确保广大中小学生过一个愉快的寒假,严格执行减负规定,严格控制寒假作业量,除按有关规定布置必须完成的寒假作业外,不得另行布置书面作 业。各校(含民办校)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上课、开办补课班、辅导班、提高班和特长班,也不得以其他机构、社团、社会力量办学等名义组织学生在校上 课。市教育局将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或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一律严肃处理。
要鼓励和引导教师利用假期进行减负增效教学研究和备课活动,重点在研究学法、指导学法、提高学案编制水平和使用效益等方面加大力度,教师备课量一般不 少于一周。要组织走访离退休教师、校级领导和离休干部,关心慰问各级劳模,做好贫困教职工的情况调查和送温暖工作。要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决杜绝 有偿家教。要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对极少数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其他因素影响有可能辍学的学生给予帮助,对极少数品行有偏差的学生给予教育和引导。
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定期对学生开放,鼓励学生利用学校实验室开展自主创新实验。坚持自愿的原则,合理安排学生参加适量的综合实践、冬令营、志愿者服 务、社区宣传等活动。要精心制定寒假期间学生活动计划,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安全。寒假学生活动计划和小结分别于放假前和开 学初以电子稿形式报市教育局基教处、高职处、德育处、团工委。
要扎实做好安全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加强校园巡查和防盗设施检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无损,确保无火灾、盗窃、责任事故、治安事件发生。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局属单位寒假值班表于1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