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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丽华快餐奖教基金”教师奖励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9   点击:   来源:未知   录入者:李书晶

常州市第三中

关于开展“丽华快餐奖教基金”教师

奖励评比活动的通知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构建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激励教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学校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我校将从即日起开始今年的“丽华快餐奖教基金”教师奖励评比活动。活动将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个人申报阶段(71日—710日)

1.凡要求申报的教工须先认真阅读各项“评比条件”,然后对照条件,(符合条件之一者,即有申报资格)符合要求的亲自到工会领取“申报表”,个人是否申报,以710前是否到你的申报表为准。

二、考核、评选阶段(828日—95

1.申报者交有关材料(828前)

2.申报者材料展示(829831

3.学校考核评价领导小组严格对照条件对每位申报的同志逐个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提出入选名单(9195

三、公示、表彰阶段(96910

对入选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再经考核小组研究,校党委、校长室批准,公布评选结果,于今年教师节庆祝会上进行表彰。

希望全体教工关注此项活动,参与此项活动。

 

校党委、校长室、工会

2010630

附:评比条件

常州市第三中

“丽华快餐奖教基金”教师奖励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本奖励基金

(1)3年内完成一轮循环教学或3年内完成两年毕业班的教学。

(2)教学工作成绩优异,所任教学科高考成绩在大市中进步较大,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作出较大贡献者。

(3)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者。

(4)3年内在学校重要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承担主要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受到同行和专家高度评价者。

(5)辅导学生参加全国、省、市各项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和在学科竞赛和学校特色办学中取得显著成绩者。

(6)获得省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并在教育教学中作出突出成绩者。

(7)教职工本人参加省市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获得较好名次者。

(8)为维护学校利益,主动发现并及时排除重大事故发生或防患于未然者。

(9)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作出特殊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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