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中小学优秀在职教师报考2010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编辑日期:2010-6-24 17:57:32 点击数: 638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根据《常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优秀在职教师及管理人员报考2010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高中教师。
(二)市、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非校事业单位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职务的工作人员。
(三)报考教育管理专业对象须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二、报考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较强,身心健康;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任职资格。
(三)有三年以上教学一线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0年7月31日)。
三、报考高校、专业及学习形式
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原则上同意报考下列高校及相关专业:
(一)南京师范大学
1.招收专业:教育管理、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现代教育技术(只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招生)、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2.学制3年,不脱产,课程学习以寒暑假集中授课为主。
(二)扬州大学(常州电大办班点)
招生简章尚未发布,拟报考人员可关注扬州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四、名额分配
各辖市、区及局属有关单位报考人数最少不低于附件三下达的指标,多报不限。
五、预报名及报名指导
6月30日前以辖市、区和局属学校为单位,将有报考南京师范大学以及中南、西南等有教育硕士招生权高校意向的人员名单汇总后发至教育人事处(联系电话:85681337,邮箱jyjshy@{域名已经过期})。7月5日之前,市教师培训中心将邀请南京师范大学招生部门的领导来指导报名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要求
(一)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审查。7月5前完成资格审查。局属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按照常教人〔2007〕21号文件精神由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审查表见附件四);各辖市、区按照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报考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
7月10日前以辖市、区和局属学校为单位,按所报考学校,将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汇总表(见附件一)交市教师培训中心(报考南京师范大学人员,联系人:姚育,联系电话:86651464,电子邮箱:pxyy@{域名已经过期})和常州电大继续教育学院(报考扬州大学人员,联系人:李磊林,联系电话: 86902026,电子邮箱:leilinzq@{域名已经过期}),并将报考人员汇总表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电子邮箱:jyjshy@{域名已经过期})。
(二)报考南京师范大学人员须在2010年7月5日至13日登录http://{域名已经过期}选择南师大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同时打印资格审查表样表,记录网报编号。现场信息确认的时间和地点由市教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报考扬州大学的考生请关注常州电大继续教育学院的通知。
有关报考条件、高校审查和报名的表格、具体上交的材料要求及其他详细信息,见相关高校的招生简章。
七、考前辅导
考前辅导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经费承担办法
局属单位教师按《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管理暂行办法》(常教人〔2007〕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辖市(区)所属学校教师经费承担办法由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自定。
九、注意事项
各高校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具体事项及政策还将在国家相关文件下发后进行修订,并以修订以后的招生简章为准,请有关人员注意上网查看。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最新文件精神,2009年全国教育硕士招生计划均被削减,此迹象显示国家开始收缩教育硕士招生规模。请各地、各校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教育硕士,认真对照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努力完成教师学历高移目标任务。另外,南京师范大学会在考前辅导期间,辅导教师填报志愿,凡估计达不到南师大录取分数要求的,由南师大帮助推荐到中西部有关高校就读教育硕士。教师可以先参加考前辅导,再填报志愿。
附件:
一、常州市2010年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汇总表
二、南京师范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校招生简章
三、2010年常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报考教育硕士人数指标
四、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职工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