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届教师华英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师“华英奖”是本会为奖励在教育战线一线工作,教书育人实绩突出的中小学教师而设立的奖项。第十二届教师“华英奖”奖励名额不超过50名。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限于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和武进区(含常州经开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以及常州市区按规定批准成立的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包括学校领导及校外教育机构的领导。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华英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教龄五年以上(含五年);
2.师德、社会公德高尚,忠诚教育事业;
3.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实绩突出。
三、申报方式
实行多渠道申报:
可以由申报范围内的学校、校外教育机构推荐申报,也可由教师本人直接自荐申报。
单位申报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荐名单须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
四、申报材料
凡申报者应按照“翔实、规范”的要求,向本会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华英奖”申报表(见附件)2份;
2.概括反映本人工作情况的总结1份;
3.反映本人教育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两至三篇(本);
4.本人曾经获得的区级以上的荣誉证书(复印件)。须将上述材料依序装订成册(申报表一份订入册内,一份单列),并在首页开具材料目录。
五、申报程序
1.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及武进区(含常州经开区)教育局所属单位的推荐申报材料直接送交本会。
2.其他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单位的推荐申报材料由区汇总初审后送交本会。
3.自荐申报材料直接送交本会。
六、申报时间
2016年2月22日至3月15日(双休日除外,计17个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本通知与申报表格将同时上网,申报表格可从本会网站下载打印。
本会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晋陵路口润隆大厦3楼邮政编码:213003 联系电话:8811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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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华英文教基金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