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没有旁观者
主持:王科 主讲:李文伟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维护国家安全没有旁观者》。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将每年的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天我们谈到的“国家安全”与日常生活所提到的“安全”是两个有所不同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我国的国家安全是具体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种安全”在内的安全体系。建设国家安全体系的宗旨是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
当前,我国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安全威胁:美国持续推进“亚太再平衡战略”对我国实行战略围堵、日本推行的新安保法案等军事安全政策、朝鲜半岛地区的紧张局势、“三独” 势力( “台独势力” 、 “疆独势力” 和 “藏独势力” )分裂主义行为、钓鱼岛争端、南海问题、韩国部署“萨德”反导系统等对国家的领土、 主权的完整、 内外部的安全与稳定均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此外,经济安全、科技安全、等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地位迅速上升,信息安全随着网络的出现也被提上日程,全球环境变化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不同形式的文化分裂主义图谋也威胁中国国家安全;我国在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战略新疆域”有着现实和潜在的重大国家利益,也面临着安全威胁和挑战;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通过侦破的大批间谍、窃密案件发现,境外间谍情报机构从各自国家战略利益需要出发,不断加大对我国间谍情报活动的力度。……大量事实表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和国际战略格局的深刻变化,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已是迫在眉睫,这不仅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全面责任感和使命感、巩固国家安全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基石,是改革发展的“盾牌”和“护身符”。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保护并如实提供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六)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军事机关提供有关数据信息、技术支持和协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与家,国与民,是不可分割的。有国才有家,国不安则家不宁。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好了国家安全,既能保护国家利益,也能保护个体利益,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从而为建设强大祖国,共圆中国梦想筑起坚强堤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