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常州限报6项。各辖市区每区限报2项,局属学校每校限报1项。 我办接受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3日,过期不予受理。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2018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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