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学会,市属各专业委员会:
常州市教育学会将开展发展新会员的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会授权各专业委员会及辖市区教育学会发展个人会员
1.各专业委员会从接到本通知起,即可发展新的个人会员。
2.各辖市区教育学会从接到本通知起,领导和督促本辖市区级各专业委员会配合市属各专业委员会做好个人会员的发展新会员工作。
二、申请加入本会个人会员的条件
1.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
2.愿意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活动;
3.在教育科学研究与实践领域中有一定影响。
三、申请加入本会单位会员的条件
1.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学会章程的各辖市区教育学会;
2.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本会同意并经市民政局审批同意成立的其它学术团体。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及分支机构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与本会及各专委会组织的论文评比(非会员不得参与);
3.参加本会及分支机构的学术活动;
4.获得本会及分支机构服务的优先权;
5.对本会及分支机构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
6.自愿入会,自由退会。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及分支机构的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及分支机构交办的各项任务;
3.维护本会及分支机构的权益;
4.积极从事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5.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会员入会程序
1.向本会授权的各专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会员电子登记表,同时提交用于制作会员证的2寸照片一张;
2.各专业委员会和辖市区教育学会收到电子登记表后,按统一要求备案归档,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市教育学会秘书处一份会员电子档案和一张2寸照片;
3.经本会授权的各专业委员会、辖市区教育学会审查后报本会批准;
4.会员证由本会统一制发;
5.各专业委员会和辖市区教育学会从市教育学会处领取有关会员证后负责办理并发放。
七、新会员年限及交纳会费的规定
本次新会员发展,是在2015年会员重新登记基础上的补充,因此,这次新会员暂按三年期缴纳会费,每年10元,共30元。
八、新会员发展完成时间
1.2017年12月15日—12月30日为申报登记时段;
2.2018年1月15日前把各会员电子档案及会费发票交至学会秘书处,登记结束;
3.2018年1月30日前进行审批;
4.2018年2月底前发放会员证;
5.工作联系人:单怀俊;联系电话:86668863。
附件:常州市教育学会个人会员电子登记表
常 州 市 教 育 学 会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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