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备案及研究工作的通知》(常教研2016[1]号)及常州市规划课题“先中期评估,后立项”的管理办法,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备案课题进行中期评估,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备案课题,局属单位每单位不超过4项,辖市区限额如下:金坛、溧阳每区50项,钟楼、天宁、新北每区45项,武进(含经开区)60项。学带高研班的研修专项课题不计入名额。 参加中期评估的课题必须是2016年已备案的课题,没有备案的课题或备案后没有进行开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课题主持人所主持的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课题已经立项为江苏省规划、省教研课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 二、评估时间 2017年10月9日——2017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确定后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逾期不再进行中期评估。 三、评估程序 1.各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至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学校评审后直接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2.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按分配名额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3.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区、各校推荐课题进行现场差额评估,根据课题研究质量和成果确定课题等第,确立为“优秀”等第的课题为市“重点”课题,确立为“合格”的课题为市“立项”课题,确立为“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立项。 4.课题中期评估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由市教育局发文。 四、材料准备 1.开题论证书复印件(无开题论证意见、专家签名和单位印章的开题论证书无效)3份。 2.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主要包括课题研究背景、概念、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其中,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为中期报告的重点)3份。 3.课题中期评估表(附件1)1份。 4.课题汇总表纸质稿(附件2)1份,加盖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单位公章。汇总表电子稿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汇总后发送至22541543@{域名已经过期}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6696829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二O一七年十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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